眨眨想,夜枭站在某个不起眼的小胡同里,苦恼地对比著做杀手任务与在那个貌似有钱手下做事的区别。
因为对名不敏感的关系,他到现在还是记不住自己食宿的金主的名字。初次见面之时他之所以可以开
就喊出冷
军的名字,是因为书翁已经念了他一路。所以那个记忆还残留著,虽然转眼就被他再度忘光。
若是冷军知道,大概吐血三升不止。
做杀手任务可以有钱,有钱可以买饭吃有床睡;在那手下做事就可以有饭吃有床睡。
──省了许多麻烦
总结般点点,夜枭觉得他还是比较满意帮那个
做事。
话说,刚刚他让自己杀谁来著
伸手抓了抓,夜枭眉
微皱,努力的想,但是脑袋里还是一片空白。
叹了一气,他开始觉得其实做杀手任务要更好些。因为“包打听”不仅会告诉目标的名字以及所处位置,还会派
跟他一起去。这样他才不会忘记,也不会迷路。
虽然“包打听”会抽掉许多的钱,让他有时会吃不饱饭或者没有床可以睡,甚至完成任务後还要顺手杀掉带路之。但是,总算他还算可以杀
完成任务。这样下一次就还会有
付钱请他杀
。
但是现在他既不记得目标的名字,手里也没有让“包打听”帮忙的钱,一定杀不成。
在夜枭的脑袋里,只能想出“杀不成金主就会生气,金主一生气就不会给自己饭吃床睡”的简单关系来,让他的心里怕怕的,开始犹豫要不要回去把那张纸条要过来,然後再跟金主要钱。最好可以请他派一个
跟自己一同去。
可是,他好像会不高兴吧
想起自己不认得字时冷军黑得堪比锅底的脸,夜枭本能地感觉到那样的表
多出现几次,大概自己就可能失去有饭吃有床睡的生活了。
纠结的在原处走来走去,走到天色微亮之时,他才终於做出了决定。
──还是回去再问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