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40周岁未生育的及没有让
怀孕记录的男
必须成为他
的
隶或国民公用隶。
隶在
过程中的生命及
身安全由主
负责国家不进
行预。
这五条法令一出举世哗然被称之为“五条”。
毕竟伦和群
还好说但“
死
不偿命”和“
隶”两条实在有违常
理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五条”逐渐成为了新
类生活的的一部分并逐步
得到了补充的完善。
毕竟“延续生命”是所有生物铭刻在基因中的使命当某些事牵扯到生命
延续的时候不管多么荒谬都会渐渐变成常现在的
们甚至对
五条中的内
容执行更加苛刻——例如4p致死条款早就已经默认变成了6p.“连五个男()
就受不了这种
活着真没意思……”
而隶也成为生活中的常识“都38岁了还没有后代?赶紧去国民
隶营
里呆着吧你对社会也就能做出这点贡献了……”
事实上随着时代发展成为隶甚至是很多
梦寐以求的目标。
因为问
题纪元取消了死刑。
同样因为问题复用了
隶制。
但随着社会发展—
—“贬为隶”对很多
来说已经不再是种威慑、处罚手段!
毕竟政府的初策是将隶定义为强制提高生育概率的措施身为
隶者无需
考虑其他只要服从主的指示不断做
就行了……这对
纪元初期的
类来说
或者算是刑罚但是对现在的新类而言却没什么不可接受的。
在纪元中
早已成为
们
常生活里不可或缺的部分而成为
隶后
虽然失去了过程中的主动权利无法选择
对象和方式但核心作用毕竟
还是。
而政府所谓的不保护隶安全也仅限在
环境(具体解释就是
隶必须承受高强度、高密度的惩罚假设普通
每天进行十次
他们就
需要三五十次甚至更多因过激导致死亡是不受保护的。
除非主真的有本
事把这个隶活活
死否则以其他方式杀死
隶的话还是违法的。
)——对很
多瘾患者来说这简直就是量身定做的理想生活。
而至于可以拥有隶的资格也被政府进行了细化——个
拥有
隶的
隶
主其已经为社会创造的子必须在十
以上也就是生过十个孩子的
或者
让十位怀孕的男
;而家族、集团想要招收
隶则必须为社会创造出百位
数的并且保持家族集团总
数20%的年递增趋势假设有个五
之家想
收个隶的话他们就必须提供出家族
员已经生育使
受孕超过100次的
记录并保证每年至少再生一个(而且这一个必须外放还不能纳家族
)。
所以一般的家
族或者集团大多维持在20-100的规模把一些核心
员和
生育概率高的成员留下其他就只能流放进社会不敢轻易扩张否则
数一
旦多了根本就无法完成总数20%的年递增任务。
以古易的年龄很难成为十个孩子的父亲这种几率太低了……所以当他说
出自己可以拥有隶的时候就意味着他的背后有一个家族或者集团!
而且还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一个隶名额的大家族或者大集团。
伴随隶制的普及和大众认可很多社会结构都随之变化。
监狱之外多出个叫做“隶营”的机构类似旧时代的“劳教所”。
所有无
生育记录的罪犯一律处以相应期限隶的刑罚刑满后解除
隶身份。
而已经有
生育记录的轻度罪犯则可以自选是进监狱还是进
隶营。
还有些特殊况下的犯
会被直接判
监狱例如
力倾向或者对社会危害
极大的罪犯。
而这种罪犯唯一走出监狱的办法就是被收为
后脱离政府管
辖才能重见天。
而安吉拉既然已经生育过就显然属于“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罪犯”所以才
会被关在监狱而不是隶营。
同时因为她有生育记录所以不符合成为隶的条
件——必须作为放弃权的
形工具才有能离开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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