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璆惊问道:“你如何知道我拿了传国玉玺?”
魏延冷喝道:“要想不知,除非己莫为!在我大军控制下的寿春,你还想浑水摸鱼,当我十万大军全都是瞎子不成!”
尼玛,还真的都是瞎子,或者因为徐璆从符宝郎那里夺取传国玉玺时大军还刚城,要不是碰巧纪灵举荐徐璆,魏延还真发现不了,还真以为是袁术拿走了!
徐璆却以为真的是被魏军将士发现了,当时就硬着脖子:“我不是私藏玉玺,我是要去许都奉献天子!”
魏延脸色一沉:“袁术制作龙袍、私设百官、大兴土木,称帝之心昭然若揭,你为他效力,便是伪官,伪官说将玉玺献于天子,谁会相信!左右,把他拿下!”
纪灵连忙上前:“主公,且听末将禀告,徐璆只是被袁术羁押于此,并未归降袁术,袁术本欲授予三公之位给予徐璆,徐璆宁死不从,袁术不敢迫!”
魏延脸色稍缓:“若是如此,徐璆你不过一个羁押在野之,无知无权,你有何资格来进献玉玺,还是
由魏某,魏某乃朝廷任命的平南将军,将玉玺
给天子,责无旁贷!”
徐璆本来还想通过进献玉玺来免除陷袁术之下的罪名并且能加官进爵,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魏延要抢夺他的功劳,不由得纠结万分。龙腾小说 ltxs520.com
魏延看到他如此模样,脸色一沉:“徐璆徐孟玉,还不出玉玺?莫非要本将军开罪你不成?”
徐璆这些子自然听过魏延的大名,魏延的风格跟袁术完全不同。
袁术是世家大族出身,跟大部分世家子弟出身的诸侯一样,尊奉世家物,视黎民百姓如
芥,所以他看在徐璆的出身和声望,就算徐璆一直没有归附他,他也只是把徐璆软禁而不敢加害。
魏延是寒门庶族出身,民如子,仁义无双,极为
护黎民百姓,却对世家
物殊无好感,短短一年,便屠了数十家世家大族,将世家家主的男
家属尽皆阉割挖矿,
家属则
为娼
,其手段之狠辣,无
能望其项背。
简单一句话,魏延惹不起。
徐璆不是寻死的傻瓜,他不敢像对袁术那样对魏延,便颤声说道:“在下也有尺寸之功,还请将军莫要抹煞!”
魏延顿时明白了,徐璆是怕自己把收回玉玺所有的功劳都据为己有,便朗声笑道:“你的功劳,我自然会在奏章中一一说明,天子封赏加官进爵,自然少不得你的。现在,把玉玺给我!”
徐璆忽然想到一事,连忙问道:“魏将军,你若得到传国玉玺,若像孙坚、袁术之辈,那该如何是好?”
魏延朗声大笑:“我没有孙坚、袁术那般傻,怀璧其罪的道理,我还是懂的。我区区三郡之地,又能如何,只能转天子,虽然天子被曹
挟持,却也无法,只能上
许都!”
徐璆看魏延说得坦诚,便从他随身携带的小箱子里面,拿出一个黄色锦囊,锦囊里面,有一个朱红色小匣,用金锁锁着,金锁打开,只见里面有颗印玺,方圆四寸,上镌五龙纽,傍缺一角,以黄金镶之,上有篆文八字云:“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跟演义上描写的一般无二。
魏延将玉玺捧在手里,细细看着,却见玉玺四周环刻“双龙戏珠图案“,最下面有三道尖波线、双边,据说传国玉玺整个图案的寓意是,
照大海现双龙。
魏延不太确定,这到底是真品,还是赝品,便让种子神器灵空空来鉴定,毕竟在空空看来,万物皆有种子,都是可以鉴定真伪的。
空空在魏延的脑海里说道:“主公,经过鉴定,这确实是和氏璧刻成的传国玉玺,上面确实是李斯用小篆篆刻的字。”
魏延看着这个玉玺,心里波起伏,以后谁再说自己命运多舛,魏延就想吐他一脸,尼玛你有传国玉玺命运多舛啊!
秦王政十九年,秦赵,得和氏璧,后统一天下,嬴政称始皇帝,命李斯用小篆雕刻传国玉玺,正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含义是:既然我顺受天命,当了皇帝;就应该使黎民长寿、国运永久昌盛。
秦王政二十八年,秦始皇乘龙舟过庭湖,风
骤起,龙舟将倾,秦始皇慌忙将传国玉玺抛
湖中,祈求神灵镇
,玉玺由此失落。八年后,华
平舒道有
又将此传国玺奉上,传国玉玺复归秦。
秦子婴元年冬,沛公刘邦军灞上,婴跪捧玉玺献于咸阳道左,秦亡,传国玺得归刘汉。
西汉末年,外戚王莽篡权,时孺子刘婴年幼,玺藏于长乐宫太后处,王莽遣其堂弟王舜来索,太后怒而詈之,并掷玺于地,其一角,王莽令工匠以黄金补之,这就是“傍缺一角,以黄金镶之”的由来。
及莽兵败被杀,禁卫军校尉公宾得传国玺,趋至宛,献于更始帝刘玄,更始帝刘玄三年,赤眉军杀刘玄,立刘盆子,国玺易主刘盆子,后刘盆子兵败宜阳,将传国玺拱手奉于汉光武帝刘秀。
东汉末年,灵帝熹平六年,袁绍宫诛杀宦官,段珪携帝出逃,玉玺失踪,至献帝时,董卓作
。孙坚率军攻
洛阳。某
辰时,兵士见城南甄宫中一井中有五彩云气,遂使
井,见投井自尽之宫
颈上系一小匣,匣内所藏正是传国玉玺。孙坚如获至宝,将其秘藏于妻吴氏处,后袁术拘吴氏,夺玺。
事实上,不是孙策拿玉玺换兵马,而是袁术把孙策的妈妈关起来,迫她
出玉玺,严格地说,罗贯中不但尊刘抑曹,还为了孙吴鼓吹乐一番。
再后来,传国玉玺依然是几番失落,几番寻回,不必细表。
本来魏延只是把这玩意当成石,寻思着该拿去
一下谁呢,却万万没想到,这个时候,空空突然在他脑海里说道:“主公,传国玉玺内有乾坤,请留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