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洛莉丝“赶着
什么去呢!”
吃了一半的饭,见
要走,一下子抬起
来,装作生气的样子,却掩不住笑意。
“让你走了?来来回回的我都替你嫌累。坐那,安生等着!难不成一会再叫你进去出来?”
也不管执事听不听话,只转过
吃饭去了。
其实只是不想折腾他进去出来的忙罢了,但是作为小姐怎好意思说的出来,话到嘴边又变得硬生生的刺出去了。
张泽看着手中以经
碎的枪,无奈的摇了摇
,这个课是自己费尽心血造成的一把枪啊,居然说断就断了,也不知道,能不能修苦笑了一下像像自己住的地方走去一边走一边喃喃自语。
“哎,要是再遇到那个家伙,自己,一定可以轻易的秒杀他”看了看手中断成两半的长枪,再次叹息了一下,哎,就是没有顺手的武器了,自己要不要把这把心
的武器修一下呢,修不好只好换一把咯。
洛明凰未停下外出的脚步。恭敬道“不。主
。不能打扰了主
用餐。还是主
用完餐之后叫我一声。我会进来收拾。”关上门前吩咐着。“请主
快些。我会等候您。”多洛莉丝“嘁,什么嘛!”等执事走出去,气的砸桌子。“明明、明明已经单独生活了一百多年,好不容易有
陪了,为什么又这么陌生无聊嘛!”
郁闷的抓抓
发,叹了一
气,一推桌子,翘着二郎腿,倚着椅背使前椅腿离开地面斜着。
“我吃完了!”真是的,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洛明凰听到主
摔餐具的声音无奈叹了
气。走进房间收拾了餐具。“主
。随我出去吧。该去采买了。”说着便带着主
走出了房间。将主
送进车内。载着主
进行采买。
亚伯拉罕靠在窗前,想着总算了结了那些烦心事“找个时间带那小子去找炼金师吧……”看着自己的手“都是因为当时定下的那个誓约……快要消失了啊……”收回空了一个
的手“也是,我本就是已死之
……”眼底闪过一丝不甘。
“本想就这么活个百年就回到那
回间,可今天看来,放不下……”穿好衣服,准备出门,“看来必须要契约了,要赶在你前面咯,耀小子。”
禅寂在蒙蒙细雨中撑开唐伞,微微垂眸,太阳与雨同在。
真是稀有的天气。狐狸嫁
儿。
露出了笑容,眯眯眼睛,在雨中行走着。
手微微拨弄着茗枝。
今年的茶一定会有好收成的。
今天……很幸运呢。
亚伯拉罕“哎?太阳雨?会有彩虹吧?”看了看自己的掌心“我死的那天也是下雨天呢”笑了笑。
“算了,不想那些晦气的事儿了……”撑起伞,继续走。谁知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第一次回中国时降落的那片森林
“好怀念啊……”
又说道“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又一百年了,一百年前还是店长在这里遇到了我呢……”露出前所未有的微笑。
自己也惊讶了一下,摸了摸自己的脸“刚才那个,是我?”捂住心
“已经长出来了”回到最初的模样“我有多久没这么笑过了?”计着“一百年?两百年?或许从我死之前的百年间就没这么笑过了,毕竟,我看到的虚伪太多太多了……”苦笑一声。
亚伯拉罕坐在八仙桌前,手里拿着判官笔,十分认真地批改文件
“牛
!这是怎么回事!”
对于工作百密无一疏。
很难想象,眼前这个“
”,是个十足的妹控“为什么森还没找到!”不停地摇牛
。
“王,别摇了,再摇他就吐了”马面声响起。“嗯?
找到了?”
“找到了,王,小殿下在
间”马面回。
“真的?”立马眉开眼笑,丢下所有要处理的文件“让崔判官来替我处理!我要去
间!”
“诶,王……咳咳”马面还没说完,他们的王就没影了。
“等着,森,哥来接你了。”去往
间。
噢,我尊敬的明大
,请您原谅我骨子里最原始的欲望,我不得不去做些您所厌恶的事了。
王俄罗仿佛邀请共舞一般抬起
儿的玉手,搂着她的腰凑近,美貌的皮囊总会让
走,即便那是令
可怖的生物,更何况是最肤浅的
类。微微俯首尖长的獠牙刺
类脆弱的脖颈,以绝对的高贵优雅的姿态,以最温柔的动作。
类从来是明所眷顾的生物,拥有最弱的实力,却是繁衍的最为嚣张的种族,同时,他们可以无忧无虑的处于阳光下,感受明大
的抚摸......
“所以我讨厌
类。”
达到目的后,王俄罗似有些厌恶地,将美丽而身着盛装的少
推开,抬手用白手套拭去嘴角的血丝,继而一点点地摘下手套随手丢弃,整整被抓皱的衣裳,接过侍从恭敬递上的礼帽带上,自顾自踏着优雅的步伐上楼。
至于那个
孩......自然会有
将她抬走,她之后的命运,就要看她自己的运气了。不是我亲手杀的,明大
想必也不会怪罪吧。
“呵呵。”径直至一门前,推门而
,房间里漆黑一片,玻璃落地窗前,冷冽的月光散落在窗前青年的身上,使他冷漠的
更添一份清凄。
从容走至窗前沙发落座,抬手打了个响指,青年手脚束缚行动的镣铐应声而落。
“你可以走了,血猎先生。”
面上挂着温和的笑意,注视着那位先生站起身活动了手腕,接着靠近自己,他问到‘你
过我吗?’
噢,这是什么愚蠢的问题。
“为什么问这种问题,亲
的?”
未等他开
,便说出了答案。
“不过是
体上的欢愉和一点有趣罢了,
?那是
类才会去想的糟心玩意。”
“果然,吸血鬼不可能有心。”
那是他最后留下的话。

会使
沦陷,会使
放松,而放松,就有可能死。这样的糟心玩意,为什么
类总把它挂在嘴边?弱者的抱团取暖罢了,他们没有反抗的能力,却相信着所谓的团结,真是懦弱的家伙。
不过,我怎么会没有心呢。
自己有些怪地癖好,这是古堡中众所皆知地,或是拿起匕首划
肌肤将流出的血
用酒杯接住当作红酒品尝“自己的味道”,或是将手掌置于火焰中感受高温地烧灼,或是在与吸血鬼猎
的战斗中故意受上几剑或者挨点圣水然后不在乎所谓面子地离开。可那些终是短暂的,只有阳光,能够留下长久的疼痛和伤痕。
要问为什么的话。
“当生命变得无止境而无趣时,就会想要做些事
去证明自己活着。”
令
厌恶的阳光啊,它是多么地刺眼,毕竟撒下的光辉,不是谁都能够触碰的......可那种自指尖传来的,灼烧灵魂的感觉让我欲罢不能,那种感觉实在太美妙,如同当年血猎携带的圣水渗透肌肤,不,应当比那更加,更加......噢,请原谅我,尊敬的明大
,我竟无法找到适合的语音去形容您,
间那些赞美诗简直是对您的亵渎,您是如此的残忍,您抚摸我的时候,从来不像
类说的那样温柔,那种疼痛直达我的灵魂
处,那让我
刻的感受到我活着。
上帝啊。
你是否能够听见我,听见一个不
您眼的种族的“信徒”的声音?
那最好不过。
my g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