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不重要,爱与不爱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都是同样的人,很幸运
的遇见。我不是琳儿生命里不可或缺的那一个,她也不是我生命里缺少的那一块
拼图.少了对方,我们的生活依然继续,多了对方,我们的生活变得五光十色。
没有为了家庭牺牲自我,只有为了对方锦上添花。
琳儿喜欢说“我爱你”,也喜欢听我说“我爱你”,说多了觉得就是顺口溜,
早就忘了它的意义是什么?回想过去,这个聪明的女孩真的爱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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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岁的一个下午,我和琳儿坐在一间读书主题咖啡厅.我还记得,那天
她穿着纯白色的上衣,纯绿色的裙子,裙摆略略盖住膝盖.我们选了一个并排的
软垛子椅子,背靠着落地玻璃的位置。那个时候的琳儿很喜欢在这样恬静的咖啡
店看书,我也喜欢陪着她一起看书(所以现在才能写文啊,各位,我是体育生啊!)。
她总是坐的离桌子很近,脚踏在桌子下的横杆上,桌布盖住膝盖形成一个书
架,然后将书本放在这个桌布形成的书架上,沉醉在字里行间中。我总是沉醉在
她静静看书的氛围中,端详着她二十岁秀丽的容颜。那个时候的琳儿,拥有我见
过最好的皮肤,真正的发光的皮肤.我喜欢琳儿裙摆下的裸腿,总是闪耀着光泽,
用眼睛就可以感觉到柔软嫩滑充满弹性,一点都不夸张。
多美的一副景象,我上完厕所回来的路上,被这些深深迷住,鬼使神差的想
要看看琳儿白嫩的腿。当我坐在琳儿身边后,趁她没有察觉,轻轻掀开了桌布。
手和眼光同时进入桌布下……我已经记不得我的手是否碰到了那一只手,但是我
看到的那只手却在脑海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烙印。
我以人格保证,那只手是从琳儿两腿之间缩回去的。虽然只是一瞬,但是琳
儿脚踏在横杆上,顺势弯曲的双腿已经将裙摆抖落在了大腿和腹部之间,只是遮
住了一小部分嫩白的肌肤.所以我清楚记得第一个画面,那只手定格在琳儿膝盖
之间,而缩回去的角度可以很明确的判断是在大腿之间.
这只手的主人是坐在琳儿右侧,桌子直角另一边的一个男生,我不想在这里
描述他是谁,只能告诉大家,他是我们同行的伙伴,一起读书很长的时间了。电
光火石之间,我愣了一下,自然的探头朝那只手缩回去的方向望去。那男生也察
觉到了自己的行为被曝光,惊恐的眼神和我四目相对,尴尬的一瞬间不知道如何
化解。非常自然,我们目光碰撞后,不约而同的望向琳儿。
她静静的看著书,脸色没有一丝变化,甚至没有察觉到我们正看着她,也没
有察觉桌布被掀起的气流和其他……又是不约而同,我们又对视了一眼,各自的
目
光又回到了书本上。我当时以为,只是视觉的错觉,而对方是害怕被我误解。
哈哈,我那时候真是一个乐观的男生!也怪琳儿太厉害,居然这样瞒天过海了!
几年后,我才发现,这其中大有故事!
我还记得那时候琳儿穿着白色的小裤裤,阴阜上肉鼓鼓的,曲腿坐姿让本来
就凸起的阴阜彻底暴露在桌下,如同一座纯白的馒头山,摸上去肯定软绵绵的,
充满弹性。只是琳儿外阴肥厚,倘若是想要隔着馒头山找寻最为刺激的宝藏,也
未尝不可。但是从琳儿每次看书认真的样子分析,那男生怕是从未找到过宝藏。
那时候琳儿少女怀春,还没有现在微风带动涟漪的韵味,恐怕看完一本书,也不
会弄湿手指,让大家难堪。即便他意不在此,那两条白嫩的美腿丰满Q弹,皮肤
吹弹可破,欺霜胜雪,也够他享受的。何况他每次看书都是坐在木凳上,身子挺
得笔直,紧紧靠着桌子。也是,手只有这么长,能够享受的那么多,不靠近桌子,
手怎么能够得着这么多。
现在想想,那时候,琳儿时常会笑着和他分享某一段书中的内容,而男生的
手指却在桌下抚弄着自己的私密处,这是一种什么场景啊!!!当然,那样的时
候可能很少,或者这偶然的发现就是第一次。但,琳儿当时的反应让我现在都直
呼惊讶,更不必谈那时候她是否爱我?很多人会觉得,如果爱你,会当着自己男
友的面默认另一个男生对自己的抚弄吗?我过去一直不以为然,现在也从未去纠
结于此,但那掀开桌布的瞬间却成了我永远记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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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岁的一个晚上,我记得夜雨并不小,雨刷在玻璃上不停的滑动。我开
的车是亲戚新买的,第一次在自己的家乡开新车车,第一时间就是想要载着琳儿
出去晃悠。我心里盘算着,到琳儿家门口的拐角处等着,那里通常会停一些外来
车辆,然后再给她打电话,这是一个小惊喜吧。
我开到目的地,远远看着琳儿家的房间亮着灯,心里喜不自胜。大家应该可
以理解年少时那种炫耀的心态,脑补着过会琳儿惊喜的样子。我掏出手机,还没
有拨号,就听到有人敲我的车窗。我扭头,看见的正是琳儿,她撑着伞站在我的
车窗旁,对我说着什么.我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准备放下车窗,好好表扬一下琳
儿的第六感。这时,我的前车忽然亮起大灯,按响了喇叭并放下了车窗。正当我
的车窗缓缓降下的时候,琳儿留个我的是一个侧脸。我能看到她脸上浮起的笑容,
让我有些失落,原来她在雨中等的人不是我。
我记得,那晚的雨中,我的车灯下,琳儿走的很小心。她很少穿那种高跟鞋,
红色的雪纺长裙上带着蓝色、绿色、棕色的图案,都是纯色的,有些毕卡索的味
道。长裙下只能看到鞋跟,一根细长细长的金属鞋跟。我从未见过琳儿在学校穿
过这种高跟鞋,也很少见琳儿梳着如同少妇一般有些成熟的发型。看着琳儿小心
翼翼的坐进副驾驶座,我的失落远大于疑惑。
拨通电话后,琳儿告诉我,今天晚上她不在家,去一个“哥哥”家。这个
“哥哥”并非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只是年长琳儿几岁.这次回家后就要去魔都了,
今天晚上特意和琳儿告别.为什么我很在意这件事?因为这是那时的琳儿唯一一
个一直都很崇拜的年轻人,是一直。我见过他们的聊天记录,妥妥的大灰狼和小
迷妹的对话。男孩是学艺术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