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刺激下使他更加疯狂的啃咬圆片,一个又一个圆片被吃得吐出了碎骨留在餐桌上。
不知吃了多久小腿圆片终于被王凯吃完了。
第二顿结束了。
……
第三顿是一条大腿和一条小腿,王凯抱着大腿一阵狂嚼撕咬,在诱人的肉香的刺激下大腿肉被撕下了一块又一块吞进了王凯的嘴里咽进了肚里。
渐渐的大腿被吃得露出了骨头,仿佛向是啃玉米棒似的,大腿的肉越啃越少不知何时大腿终于被吃完了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块带有牙印的大腿骨。
而小腿也被王凯用同样的方法吃完了。
第三顿结束。
……
第四顿是一条大腿和被切碎了的心脏,心肝,肺等内脏器官。
王凯用上一顿的方法吃完了大腿后,又将内脏器官一一用筷子夹进盘子里染了染冷却油然后送进嘴里狼吞虎咽的嚼碎了吞进肚里。
……
第五顿是雪兰的四排肋骨肉排和肥肠,没花多少时间就被王凯吃完了。
……
第六顿全是被切得七零八落的雪兰的躯干肉块和肉排。
……
第七顿是雪兰的两条胳膊。
第七顿结束后,雪兰身上的肉就被全部吃完了。
只有那颗美丽的头颅证明雪兰曾经存在过,那是唯一没有被吃掉的部位。
……
就在雪兰被屠宰的当天琴雪在阳泉餐馆被屠宰,她的肉被阿仁和他的弟兄们分享,并且在一天之内就被吃完了。
……
雪兰被吃完了。
王凯抱着雪兰经过塑化处理的头颅离开了餐馆,望着怀里那颗头颅回忆着雪兰生前的模样,于是一股莫名的失落涌上王凯的心头。
接着王凯朝他兄弟阿仁用餐的餐馆走去。
阿仁提着几块打包的琴雪肉走出阳泉餐馆迎接王凯,他把残余的琴雪肉送给了王凯。
王凯问:「你的女友让屠夫怎么屠宰的?你对她是怎么个吃法?」
阿仁回答:「我把她的肉分享给弟兄们一起吃。王凯兄弟。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不要把女人看得太重了。把女人太当回事了,女人就把你看得一文不值了。
知道为什么要把你独自留在重阳火锅店几天几夜不去看望你?因为雪兰你要一个人独享,好的东西不懂得分给大家,又怎么能得到大家的尊重。
抛开我们秀色者的欲望违背普世伦理不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个道理依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有乐不能同享又何必有难同当?」
「可爱人是人不是财产是不能分享的。因为她是我的另一半。如果把她分享了,就是对她的侮辱,会让她看不起我!!」王凯做出了反驳。
不管怎么说,雪兰永远离开了王凯,他只有另寻新欢才是唯一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