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都市,也能咏唱出不施粉黛、力求抚慰人类往事的牧歌。我愿意做北京城里最后一个田园诗人。
双目失明的荷马是最古老的行吟诗人,他挟着七弦琴靠卖唱乞讨,走遍古希腊的七大名城,终生流浪的结果是产生了《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史诗。由此可见,行吟是诗人的游牧方式,诗人是人类社会的游牧民族。我也是这样要求自己在长安街上的行吟的,我愿意永远只在这一座城市里流浪,我要做一个自我放逐的浪子。浪子与流浪汉的区别在于,更侧重于精的流浪。浪子永远在自己的内心流浪,这是一般的流浪汉无法仿效的。流浪又是被迫流浪,而浪子则热爱流——他把流浪看作某种自由的精,才选择了自我放逐。他在流放自己中拓宽了生命本质的美感。浪子体验到灵魂的流浪(将之视若幸福),流浪汉只能感受到肉体的流浪(因而作为苦难来诅咒)。一千个流浪汉里顶多只有一个浪子。浪子精上是没有失败感的。流浪又并不仅仅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二十世纪欧美城市文学中仍有流浪汉校旱,塑造了都市流浪汉的形象,正如其代表作品叫《在路上》——在路上或许是所有流浪汉性格的主题,但只有从灵魂里眷恋在路上的感觉的,才是真正的浪子。有些人从来不曾离开过自己的城池,但灵魂仿佛永远在路上、在途中狂歌抑或劲舞,这同样是城市的浪子。世界哪怕再小,也足够流浪。我联想到曾经作为没有国籍的民族在欧亚太6长途跋涉的吉普赛人(在普希金笔下又叫茨冈人),人类社会已进化到今天的地步,他们仍然不愿舍弃流浪,照样赶着大篷车候鸟般在不同的国度与地区迁徙,哪怕靠卖艺、算命、巫术换取流浪的盘缠。看来流浪也是一种独特的生存方式(而且是最自由的),在流浪中他们才能不断证明自己的血统,才能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看来流浪对于真正的流浪者并不是苦行——流浪首先是其无法泯灭的天性,然后才体现为若隐若现的生命轨迹。吉普赛人是世界的浪子,地球的游牧者,他们使游牧的概念获得了空间上最博大的实现。
我只要做北京城的游牧者就可以了。这不仅仅是空间上的,更是时间上的游牧——当我骑着老式自行车一会儿在可并行六辆卡车的环城公路上疾驰,一会儿又抄近路深入四合院地带窄窄的胡同,简直觉得在横穿北京的历史。我是以倒溯的方式重温一座城市的传记。这总是给予我突如其来的灵感以及对古老文明的敬畏。我夸张的文学梦因而获得稳固的依托,简直可以像青苔一样附着在遍满岁月齿痕的老城墙上。我行吟的诗篇注定充满怀旧的气氛。时光停步,城市的回忆本身散发出比浪子回头的境界深奥得多的沧桑感——城市从它荣耀抑或耻辱的刀光剑影、风鸣马嘶的旷古之梦中蓦然惊醒。我游牧的意义在于把握城市微弱的脉搏,并区别古典与现代的冲突。又有多少步覆匆促的路人愿意对此关心呢?他们的兴趣更乐于倾注于北京属于现实的部分,在一座浪漫主义的城市,却生活着一群现实主义的居民。城市缺乏的恰恰是远离功利、超脱世俗的无所羁绊的浪子。浪子是要有梦想的。浪子即使迷路,也是因为梦想而迷路——并非因为自身的无知与愚昧。做个浪子,做个城市的浪子并不容易。我所理想化的浪子,应该充斥着浸透到骨子里的浪漫,是遗世独立的浪漫之子,而非一般意义上浪漫的模仿者或臆造者。是浪漫造就了他,而非他创造了浪漫——他在生活中的所思所想、所做所为,都近似于浪漫的化身。他的品质与浪漫水乳交融。包括他与城市的关系,也是浪漫主义者与呵护了这种浪漫的环境的关系——他从来就不仅仅作为一般的居民或小市民而存在,浪子与小市民在精上是相对立的。城市的浪子。浪子的城市。城市的浪子注定是在漂泊中谋求变化的,并在变化中实现自身——无论场景的变化、周围人物的变化、时间的变化以及更重要的心情的变化。他只有在变化中才能得到发展。浪子的城市则同样是年轻化的,有冲动与酷爱幻想的气质,否则它的胸襟就不足以包容如此之多浪漫的人物和浪漫的事件——它的包容性本身就堪称浪漫的事业。法国的巴黎正是城市浪漫化成功的证明——它真正的青春期应该是在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文学与艺术构成它对世界的贡献。它也因之而永远地成为人类社会中浪漫主义都市的象征。在漫长的岁月中,有那么多纷至沓来的艺术浪子被其收容:从莫伯桑、左拉、巴尔扎克到对巴黎的忧郁情有独钟的波特莱尔,从莫奈、塞尚、梵高、高更到毕加索、野兽派马蒂斯,从校旱家、诗人、印象派画家、流浪琴师、时装设计师到花腔女高音,他们不约而同地出没于贵妇人沙龙、大歌剧院、咖啡馆、街心花园以及典雅的画廊,出没于现实和远方的我们的想像中……可以说,巴黎的浪漫与光荣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这一系列举不胜举的名字所烘托的,浪子们使一座城市在人类的文明史中出名了。浪子们组合的星座也使一座城市在世界的理想中熠熠生辉。
巴黎是属于远方的,属于别人的。北京则是属于我的——属于我的爱情。巴黎是别人的传说,北京则是我的现实。这座城市使一位游牧者留了下来,并且还挽留了他的炊烟和歌声。我在北京的晨钟暮鼓中圈阅着诗歌的羊群。我是一只装满了梦想的漂流瓶,是哪一片潮汐把我携带到这里又弃我而去?幸运的是,我灵魂的封条被城市果断的手势揭开了——长期封闭的梦想因之而获得愈趋开阔的空间。如同邱华栋在一篇文章中形容我是生长性的作家:“一个生长着的人生活在一座生长着的城市”,我的脉搏与思想逐渐与北京趋于一致。北京是一个诗人梦想的大本营。我青草堵塞的歌喉被打开了,开始咏叹霓虹灯、斑马线、立交桥、超级市场以及所有属于城市文明的事物——它们在我心目中恰巧与钟鼓楼、老城墙、胡同、四合院等古典的意象相映成趣。我是一个在历史与现实之间行走的梦想家,一个具有双重性格(怀旧与幻想)的城市浪子。我躁动不安的灵魂,在城市的体内远航,在自己体内远航——越是身临其境的事物,在感觉中越是属于遥远的地方,正如美国乡村歌曲所吟唱的“最远的一里路是到家前的一里路”,这也是所有游牧者的体会。我的存在,就是为打破市民们的怀疑:城市,也有游牧者吗,城市也需要游牧者吗?游牧者也能在城市里生存下去吧,他如何获得自己的牧场、水源、阳光、盐与食物,如何获得自己的爱情,又如何喂养自己的马匹与灵感?游牧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梦想而不遭到欺骗与伤害——他在现代文明中究竟属于弱者还是强者?
我选择了北京。北京也同时选择了我——作为城市文明的当代游牧者。它的古老与现代使我这个城市之子获得了双倍的能源。我咀嚼着它的往事构筑它的未来,我又带着对未来的期待重温其烟云密布的往事。对于抒情诗人来说,他所置身其中的城市也是抒情的,我拥有抒情的北京——而删节掉它叙事的部分。让叙事的北京回到历史课本里去吧,今天晚上,灯火通明,我要专门给它写一首个性化的抒情诗。谁叫我对它的观察与思考带有如此强烈的感情色彩呢?谁叫我是个诗歌的浪子呢?我是长安街上的流浪之子,更是浪漫之子。我是北京的赤子哦,我的炯炯眼,我的拳拳之心,哦,我的古典情怀与英雄情结。没有谁能比游牧者对所经过的地方,所经历的人与事更富于感情的了。这是一种甚至不敢轻易回眸的感情——否则就不足以将完整的印象毫无损伤地收藏入记忆。游牧者的爱永远是瞬间的,但从另一个意义上理解——它更是永恒的。只有这样才使永恒成为可能。我不再担心自己在北京城里写下的这些文字是支离破碎的了。它反而证明我的爱是狂热而完整的。我对北京的爱,是一张个人化的北京地图——我的足迹与文字,以及生命中十年的时光,曾经覆盖了完整的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