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换个,一定会说得结
,但好在说话的
是寒冰。更多小说 ltxs520.com她以一贯冰冷而平静的嗓音道:“回主
,昨晚我在院外吸收月光。早上收功本想来找主
,但主
你在睡觉,就没来打扰了。走到夏皇后屋里,敲了好半天的门才发现夏皇后根本不在屋里。我找遍宅子,又问了下
。没有一个知道皇后去向的。”
召集我可是堂堂大周朝一国之后的姑父了,侄媳失了踪,做姑父的能不急么?更何况她又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
。
不等媚影二装戴整齐,就拉着寒冰直奔夏皇后屋里。
一进门就闻得一似有似无的怪味,我嗅嗅鼻子,这味怎么那么熟呢,倒是挺香的?好像在哪里闻到过。屋里一
物事摆放得整整齐齐,靠窗摆着一张椅子,窗
大开。椅上一个大大的脚印子赫然其上。
我仔细观察了一番这脚印子,足足有近一尺之长,百分之百是男的脚。看来皇后是凶多吉少,被
掳去了。回
再看那张大床,棉被早已不翼而飞。零
而雪白的床单上生生落着一匹手巾,鲜红刺目。
走近床,香味更浓,拿起红香巾,阵阵清香年鼻而来,香得令
似要晕去。
不对!
我怒目睁,这是块浸过迷香的手币。
江湖上何会用这种迷香来迷
呢?怕是除了
贼之外,无
会用这等颇为风花雪月的迷香方式了。
也许这条红香巾是的呢。
不可能,椅上的脚印如此之大。又有哪个子有这么大的脚丫子呢?地上清皙地印着一行脚印,看来绑票者只有一
而已。
“怎么样了?有线索么?”
媚影公主和配铃急急走进屋中,身上衣衫有些零,却穿戴整齐了。
“不太妙。她被贼捉去了。”
我叹一气,被
贼捉去,贞节看来是不保了。此时我突然有点后悔,早知如此当时在山内就该先占了她身子再说的。你会说我自私,可哪个男
遇美色不自私的呢?与其她贞节坏在了
贼手里,为何不便宜我呢?
我咬牙切齿,咀咒那贼肠穿肚烂,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啊,这可怎生是好。小正,你快想想办法呀?”
媚影急急催道,俏脸刹白,要知道贼的恶名对
居皇宫大内的公主来说,不亚与地府的勾魂使者。牛
马面勾的是
的魂,而
贼败坏的却是
一身要紧守的贞节。
别说是寻常百姓家,一国之后若是叫个
贼坏了名节,此事要传了出去,叫
知道了,夏皇后又有何面目苟活于世?况且此事事关皇家尊严,身为皇家一分子的媚影公主,她能不急么?
我也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但急又有何用。事发时间是昨晚,早不知过去了几个时辰了。要知道,别说是几个时辰,就是几分钟都能改变一个的命运了。
“啊,我有办法?”
媚影大叫一声。
我一把抓住她的肩道:“快说,你有什么办法。”
“我自小就有项异能,只是此事不些不雅。”
“哎哟,我的姑,现在都什么时候了?救
要紧,还管什么面子啊?这里又没外
,你到是快说呀。”
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
媚影低下掩饰脸上的羞意,轻声道:“从小,我的鼻子就特别的灵……”
我晕,这是好事呀,能叫不雅的异能么?哪不成是怕说她有个狗鼻子?当然我不能将它说出
,只好道:“那你记得皇后的气味么?”
媚影轻轻的点点,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我大喜,当下吩咐下去:“寒冰,我以主的身份命令你。你和配铃在宅里等着,王飞将军要是来了,配铃你转告他。就说我去
贼手里救
,叫他好好照顾你们。”
不等她们回话,我抱起媚影,沿着一路上夏皇后及那贼留下的极其微弱的气味,一路追踪而去……
时光倒回事发当晚。
冰冷的北风呼号着,三更半的天,夜色漆黑如墨,夏皇后此刻睡意全无,坐在靠窗的椅子上看着天空中那皎洁的明月。
“哎,为什么我们做的,都是这么的命苦呢?”
贵轻轻叹息着。国色天香的贵
独自倚窗而坐,不由自主想起了自己可怜的身世。
八岁时,父母就请了当代大儒来家教授她国学。一直教到她十六岁,诸子百家,孔孟之道,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她样样皆通。家里为了她,还请了许许多多的老师。有教红的,有教针线的,有教礼仪的,还有教穿戴的。
所有所有的一切学习,从她八岁起就注定了。这一切的准备,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为了成为合格且优秀,能母仪天下的一国之后。
母亲早在八岁就告诉了她,将来,等她长大了,将会成为全天下最最妒忌的
——皇后。皇后,这个身份,她能拥有一个男
。而这个男
,他拥有整个天下。男
通过征服世办来征服
,而
却通过征服男
来拥有整个天下。
是的,当年自己的母亲就是这么对自己说的。爷爷乃是三代老臣,三代为相。家族一世富贵却因为无能继承祖业而显得岌岌可危。父亲早死,六岁
儿就要给父亲送终。
历代单传,传到自己这一代时已经是断了香火。
爷爷老矣,但他不甘心,不甘心三代的富贵因为自己告老还乡而拱手让。于是,一个念
瞬间占据了他的脑海。天下有世世代代荣华富贵的家族么?
有。
皇族。
只要能成为皇族,就能保家族世世荣华。与是,在爷爷的心安排之下,夏宛提前八年,就开始了成为皇后的训练。
训练是辛苦的,但夏宛不怕。因为有一个梦想支撑着她,给她无穷无尽的动力。成为皇后,成为全天下最最幸福的。
当红盖披上
顶的第二天早晨,呆坐在东宫的龙凤大床上,呆坐了一夜的夏宛,梦碎了,泪已流
。此后,每一个夜晚,夏宛守着活寡,期待着皇帝的回心转意。
嫁随
,嫁狗随狗。夏宛只希望皇帝能看她一眼,那么她便心满意足了,便是为皇帝守一辈子的活寡,她也愿意。
夏宛很他,从小就做着梦,梦里都是这个白马王子,虽然夏宛不认识他。但当她第一眼见到他时,所有的担心全都不翼而飞。他很英俊,对就像这几天背着她赶路的徐正气。不,应该说,比徐正气英俊多了,当然也白净多了。
十几年了?有多少个孤独难眠的夜晚,夏宛一个睡在平静如死的东宫大床上。即使是抱着紫貂做的被子,她也丝毫不觉得有一丝的暖意。心,死了,心,更冷。
冰冷了十几年的心,七天前,被一个九尺高的黑汉子打了。
当她最最绝望,最最无奈的时候,一个,有如天神,重天而降。我的意中
,是个盖世的大英雄。有一天,他会驾着七色的云彩,将我娶回家。
少时代,英雄救美式的幻想,在那一天晚上。是也,也如今晚这般寒冷。巨大的幸福感充盈着自己每一片肌肤。当她背着自己,在山野间纵跳如飞的时候,夏宛流下了滚烫的热泪。十年了,十年没有流泪了,她几乎要忘记流泪是什么感觉的时候,再一次,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感动。
接下来的每一天,虽然夏宛外表依旧是那么的平静,但内心早如山间林中的黄莺,幸福、满足、无忧无虑,如果能在这个男身边呆一辈子,那该多好啊?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