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啥?怕狼吗?”
刘志摇头:“不是对付狼,狼真的来了,竹钎也不管用,只对付偷瓜人。”
“你放的竹钎?”
“不是。”刘志无奈地说:“我刘志是成年人了,还不至于掏小孩子气,竹钎准是刘喜放的。哥哥让他看瓜,他到别处去玩儿,琢磨出这样的鬼魔道,没扎着偷瓜人,却把家人弄伤。”
刘志没猜错,在地里安设竹钎属实是刘喜的大作。竹钎的原材料是筷子和竹竿。用筷子做竹钎最简单,只是不敢多拿,被母亲和哥哥发现,会挨腚根脚。竹竿来源丰富,做起来费工费时,刘喜找来斧头和镰刀,连砍带削,足足加工了一整天。刘喜把竹钎插在瓜秧下和一些隐蔽的地方,尖朝上,露得短,不易被发现。他还在瓜地里抗了几个小坑,里面设多个竹钎,小坑上用树枝搭上蓬,上面盖一些杂草,如果偷瓜人的脚踩上去,那可不是扎一个两个眼儿,肯定是一片,他把这种绝活命名为“脚底开花”。刘喜完成杰作后,留下记号,以防摘瓜时扎自己的脚,然后笑嘻嘻地离开瓜地。
这些日子,村里和学校都有新鲜事,热闹多,他把看瓜的事丢在脑后。然而,刘喜这种方法发挥效力,第一个进地摘瓜的是刘志,挨扎的也是刘志,一怒之下,他把刘喜的竹钎阵全部捣毁。
刘志向辛新解释:“我这个小老弟,生下来只会哭,谁都说他话不长。连我妈都对他不抱希望,说他是讨债鬼,哭闹够了准进乱坟岗子。挨饿那年,为了几张榆树皮,他被穿开裆裤和趿拉鞋的两个成年人打昏,醒来出现迹,再也看不到他哭了,整天笑嘻嘻。别人看不出来,家里人知道底细,这孩子一嘻笑,准有坏道出来,我妈和我哥哥都管着他,怕他出外惹祸。”
辛新觉得这个素材挺新鲜,在笔记本上记了几行,然后拉刘志坐下,搬起刘志的脚看伤。刘志往回缩,难为情地说:“辛新,你别看,我们当农民的,一夏天也不穿袜子,这脚又臭又脏。”辛新不松手,还在伤口处揉了揉,刘志腿发麻,一股暖流往上涌。而辛新表现得很平淡,她说:“我也是生长在农村,虽然上了高中,也不能脱离农民本色。工人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瞧不起农民,就不能很好地革命,甚至走到革命的对立面。”
对辛新的高谈阔论,刘志并不反感,他觉得辛新很美,包括她的话,全部美丽动听。他把手放在辛新手上,又触电般地抽回来。
一大块泥土经不住河水的冲刷,掉下去,“嗵”地一声,让刘志和辛新都从感情中清醒过来。
刘志喜欢辛新,但他不得不面对现实,他和辛新的身份相差悬殊,深知没理由去巴结她。如果辛新是其他女孩,刘志可以和她做感情游戏,而辛新的善良深深地感动他,他认为对辛新只有报恩,存有其他想法是非常可耻的。
辛新放下刘志的脚,她也回到现实中。
从小学起,辛新就关注这个比她大些的男孩,以致发展到暗恋的程度。初中毕业前夕,她几次要明确和刘志的关系,可刘志总是躲躲闪闪,辛新把要说的话一拖再拖。后来,刘志在中考中被淘汰,这就暴露出刘志家庭存在严重的政治问题,也表明了刘志为啥躲闪的原因。少女在爱恋中往往出现怪的现象,辛新对爱情反思后,反而觉得刘志很高大,把他看成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男子汉。但是,辛新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和刘志生活在一起。且不说她考上了高中,前途无量,而刘志是一个永远走不出荒草甸子的农民。更重要的是刘志的家庭成份和他的社会关系,没有一个姑娘愿意从无产阶级阵营中滑出来,滑到地主资产阶级的阵营里,沦落到被人歧视,被人压迫的境地。
辛新帮刘志穿上鞋,还故意和他拉开距离。
刘志掰开羊角蜜甜瓜,一大半送给辛新,自己拿起另一半吃。此时,他不想再说什么,看到辛新吃得香甜,他心里美滋滋的。
辛新开了口:“在你们村的调查中,常常听到刘强这个名字,有人说他好,有人说他坏,但总结起来,他是一个坚强勇敢的青年,而且有责任心。你是他弟弟,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刘志说:“从个人角度说,我只是怕他,不但是我怕他,刘喜怕他,村里很多人都怕他。为啥怕,我也讲不清楚。他这个人体格好,不怕出力,为人大方,明事明办,脾气暴,嗓门高,好管闲事。再有就是胆子大,连老黑都惧他三分。”
“听人说,他给村里做了很多好事。”
“啥好事赖事,就是好出风头,显大眼儿呗。青年林,盖学校,是他领头干的,力气没少卖,也没少得罪人,没谁说他好。”
辛新瞟一眼刘志,在本子上记了几行字,又说:“马向前是战斗兵团领导,你谈谈对他的看法。”
“马向前嘛,一个大老粗,要说干农活没人比得上,搞运动是外行,他当战斗兵团的团长,那是空有其名,也就是赶赶形势。我敢预言,过不了多久,他的战斗兵团就会自消自灭。”
“听马向前说,成立战斗兵团是你的功劳,看来你的革命热情也是蛮高的。”
“不敢当,不敢当。”刘志的脸色严肃起来,严肃得有些痛苦,他低声说:“我是个农民,出身又不好,也不在乎被人踏上千万只脚。说我有革命热情,那不是真话,我让马向前成立战斗兵团,是为了让马向前保护自己。刘辉害死他爹,马向前想报仇,又不是刘辉的对手,只有成立群众组织才能和刘辉对抗。”
辛新说:“你们刘屯,历史遗留和现时问题搅在一起,斗争错综复杂,伟大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在这里开展起来,荡及污泥浊水,最终会理出头绪,让真理大白于天下。但是,运动中的挫折和失误都是不可避免的,革命者要大公无私,不能计较个人得失,在无产阶级内部,不存在仇恨和私情。”
刘志不赞成辛新的观点,但他不想驳斥,怕刺激辛新的自尊心。
辛新见刘志不吭声,也意识到两个人在思想认识上有分歧,她把话题岔到马向东的身上:“马向东是造反兵团副团长,也是刘屯文化大革命的发起人之一,思想进步,政治过硬,出身也好,是个很有前途的好青年。”辛新问刘志:“说他好是我个人看法,你认为马向东怎么样?”
刘志直言不讳:“马向东是个混蛋,干不出好事情。”
刘志这样评价马向东,辛新很反感,白了刘志两眼,半天儿没说话。
辛新来到刘屯,最先接触到的是黄岭造反兵团总司令朱世文。朱世文淫邪的目光和不可一世的态让辛新极为反感,相比之下,造反兵团副团长马向东却给他留下很好的印象。
马向东听说辛新是县高中的红卫兵,从心里产生敬畏之感,一见面,立刻被辛新的高雅风度所折服。辛新白白胖胖,比乡下村姑生出好多娇艳,马向东看了浑身发痒。辛新两眼清如春水,黑眸如镜,看得马向东好几天没辨清方向。
如果是聪明的理智人,不可能对初次谋面的高中生产生非份之想,可马向东是混人,混人有混人的本事,他会奉承,会讨好,会溜须拍马,而且不知深浅,厚着脸皮把辛新摩挲得飘飘然。
善良的女人,也把别人看成善良,往往经不住男人的诱惑。马向东围着她跑前跑后,送来甜言蜜语,目的是拨动少女的芳心。
马向东最优势的条件就是成份好,共同的阶级情感会把辛新拉得很近,刘志说马向东坏话,辛新脑海里闪过男人间的争风吃醋后,立刻意识到刘志和马向东之间有隔阂。从惯用的政治角度看,这是两个不同阶级间的隔阂,这种隔阂很深,常人难以逾越